
①物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②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③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④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⑤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⑥办公费用;
⑦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⑧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⑨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
这些不交物业费的业主
都败诉了!

案例一
广州市番禺区某花园小区业主申先生因拖欠物业公司一万余元物业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定业主申先生限期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在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该业主没有履行,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业主申先生仍拒不执行判决,法院作出对申先生拘留15天的处罚。申先生的家人在还清了拖欠的物业费及相关诉讼费后,申先生被提前释放。
法官解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应该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案例二
傅某是一公司老板,他在松江某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336平方米的独立别墅。但从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他一直未支付物业费。遂物业公司将傅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万元物业费。
法庭上,虽然傅某辩称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但却提供不出相关的证据证实,最终败诉,法院判令其限期交付物业费1.18万元。
法官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否则,予以罚款、拘留15天。
案例三
慈溪古塘街道的周先生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入住以来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但最近却被物业告上法院。
原来,周先生所住的房屋发生渗水现象。于是,他找物业要求予以解决。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便没了下文。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根本就是敷衍自己。
“凭什么物业光收费,不做事情?”越想越生气的周先生选择以拒交物业费的方式“维权”。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就将其告上法院。
物业公司称,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只是房屋渗水的原因很多,可能由上层邻居装修、建筑质量、管道等公用设施等问题引发,解决起来比较复杂。
经法院调解,最终物业公司与周先生达成一致,并当场交纳了物业费。
三
老赖当不得
切勿拖欠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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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赖唯一住房法院可拍卖
今后,只有唯一一套住房,不再是老赖逃避法院执行的理由。比如说,被执行人50岁,其子25岁且有房产,即便被执行人只有一套房屋,也可以被执行。
2、查封、冻结老赖支付宝账户
现在,支付宝、移动支付、微信支付等网络虚拟交易账户中的资金,也属于法院可执行的被执行人财产范围。成了老赖,以后网上订旅游住房、买保险、租房、相亲等等,都会受限。3
3、一键网上冻结、划扣老赖财产
2016年2月起,人民法院和金融机构将通过网络方式发送电子法律文书,接收金融机构查询、冻结、扣划、处置等的结果数据和电子回执。
今后,执行法官足不出户,鼠标一点就能对被执行人在全国40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金融财产查得到、冻得住、扣得了4
4、老赖名单同步芝麻信用,网购受限
最高人民法院与芝麻信用签署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合作备忘录,接入芝麻信用的相关平台将全面限制老赖。
芝麻信用会同淘宝、天猫等各应用平台,在消费金融、蚂蚁小贷、信用卡、P2P、酒店、租房、租车等场景,通过网络等渠道,全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
5、老赖不得担任老板、董事、监事、高管
从2015年12月起,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禁止高消费
老赖不能在星级以上的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任性地消费;想买房子、装修房子也不允许;想去旅游、度假也不行!
7、水陆空阻止老赖出行
“老赖”名下的车辆出行也将受到限制,进出高速路收费站将被暂扣,由高速执法移交法院处理。
8、老赖的子女不允许上重点私立学校
“法官,学校说我在法院有案件未解决,不让我孩子报名。”日前,被执行人高某着急地来到法院反映,其孩子无法报名某私立学校。因为高某是“老赖”!
9、限制老赖炒股、买房、出境
在最高人民法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牵头,人民银行、中央组织部等44家单位联合签署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外发布。备忘录限制老赖炒股、出境及购买不动产等。
10、养老金可直接划扣
养老金应当视为老赖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其责任财产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