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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失火,物业为何要赔偿?

发布日期:2024-03-28 11:49:27   作者 :俊源科技    浏览量 :445
俊源科技 发布日期:2024-03-28 11: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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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家中失火
物业需要担责吗?

今天,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案例

来揭晓答案

01
案情回顾

2022年10月,常州武进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火灾。消防车进入小区后发现,通往起火单元的消防车通道违规停放了大量电动自行车,造成消防车通道被堵,消防车经短暂受阻后,才抵达现场展开救援。

当消防员到达起火楼层时,发现内消火栓没有水,以及一层的消火栓阀门无法打开,只能使用消防车自带的水进行接管灭火。经委托鉴定评估,房屋财产损失共计42万余元。
02
法院受理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案涉房屋所在的楼道内消火栓无水,消防车在消防通道上受阻,必然会造成扑灭火灾时间上的延误。因此,物业公司在对案涉小区共用的消防设施维护管理上存在瑕疵,在履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上存在过错,对本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的扩大部分,应承担赔偿责任。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由物业公司承担案涉房屋财产损失部分赔偿责任,合计约19万余元。

▲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场审理,消防部门派员旁听
03
消防普法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

如果物业公司在管理中
因管理疏忽或不作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
要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负责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的单位,应当保持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有关单位必须事先通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

《江苏省住宅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当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和住宅户内。统一管理人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日常停放和充电管理,对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不听劝阻的应当依法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

物业对于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
关系到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物业单位及相关服务人员
必须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为住户筑牢消防安全防线


















素材:江苏消防、常州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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