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面这些问题是业主群这一段时间经常出现的问题
问:架空层不可以停放电瓶车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1:根据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架空层是指采用结构支撑且无外围护墙体的开敞空间层,高层民用建筑的架空层内如果设有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同样不得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避免引发电动自行车火灾,影响建筑人员疏散安全。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楼梯通道架空层,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个别业主私自将楼梯通道架空层用于自己堆放杂物,明显是化共有为私有,也是对其他业主共有权的侵害。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 个人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第六十四条 过失引起火灾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问:电瓶车停在架空层有什么消防安全隐患?
答:1:以我们小区的01.02.户型为例,01、02户型架空层的环境是东边、西边、北边是柱子,南边是走火通道,东南是配电房,电动车需要从01户型门口进来,而01户型门口有燃气管道,电动车的停放位置跟配电房只相隔两米左右的距离,燃气管道和电线贯穿到整栋楼的每一户,由于小区的规划架空层不是用来停放电动车的,所以没有配备该有的消防设施,例如烟雾报警器、自动喷水系统、防火隔离墙等,由于电瓶车与电瓶车之间挨得太近,只要有一台的电池自燃就火烧连营。
2:原于架空层的环境问题,发生火灾时,有毒浓烟和火会从随风迅速蔓延到走火通道、电梯还有配电房,当电梯蔓延满浓烟时,会导致楼上的住户无法逃生,万一在逃生时有毒有害气体被人体吸入,不仅会造成吸入灼伤,还有可能造成一些不可逆的伤情,甚至会导致死亡。
3:走火通道出来就是架空层,也就是说安全出口就是架空层,架空层也是安全出口,万一楼上发生火灾,楼上的住户是必须要通过架空层疏散逃生的,也可以称之为疏散出口,疏散出口,顾名思义,就是用于人员疏散的出口,设计时要考虑到这类出口的宽度能否满足人流密集时的疏散需求。同样,《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3定义疏散出口为建筑中在火灾时供人员逃离着火区域或建筑的出口,我们小区每一栋楼一共有32层一层6户,如果住满,一栋楼的人数大概在1000人左右,设想一下万一楼上发生火灾,1000人同时往走火通道逃生,如果架空层停满电瓶车,就会影响逃生并造成踩踏事件,甚至还有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逃生,吸入有毒浓烟被火烧等严重后果。
问:我就是觉得电瓶车停在架空层觉得很方便,凭什么不让我停?
答:你觉得电瓶车停在架空层方便是你的个人主观意识,法律上明文规定禁止停放电瓶车,以及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是客观事实,而你觉得方便只是你的个人主观意识,主观意识在客观事实面前分文不值,不值一提。因我们人是群居动物,所以我们应该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行为准则,而不得以个人喜好为行为准则。
问:架空层停电瓶车我可以投诉吗?
答:可以投诉,民法典287条业主请求权。业主对建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 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 &理解与适用 本条赋予业主以请求权,业主对建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业主行使该请求权,可以直接向建筑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请求,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问:我觉得邻居应该只投诉要求搭建电动车栅,不可以陈述电动车停在架空层。答:电瓶车停在架空层是事实,投诉人陈述事实合情合理合法,是法律赋予投诉人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责任和义务,至于搭电瓶车棚也是投诉人的诉求,但是事件的走向不是人能控制的,需要大家共同努力才能完善小区的基本配套,营造平安和谐宜居的美好家园。问:如果有邻居投诉电动车停在架空层我可以骂他吗?答:请看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