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委会的“权力变现学”
《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业委会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在现实中却演变成某些人精心设计的套利游戏。
北京某小区曾上演荒诞一幕:业委会主任连续三年拒缴物业费,却在业主大会上痛斥物业“服务不达标”。经业主举报查证,该主任长期向物业索要免费停车位、优先装修特权等隐性福利,其操控的维修基金项目报价普遍高于市场价40%。
这种“既要当裁判员又要当运动员”的做派,使得《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关于业主撤销权的规定形同虚设。权力寻租者深谙“法不责众”的潜规则,总能在审计风暴来临前,将个人贪腐包装成集体决策。
二、微信群里的“选择性正义”
当数字技术赋予每个业主发声渠道,某些群主却将其异化为私人权力工具。
杭州某小区群主独创“两套执法标准”:
对物业张贴通知的字体字号吹毛求疵,对业主私搭阳光房的举报信息却秒撤;
在物业费催缴问题上化身“法律卫士”,面对小区毁绿种菜现象,却视而不见……
这种精分的治理逻辑,本质是既想攫取道德制高点的虚荣,又不敢触碰既得利益集团的怯懦。
更值得警惕的是,中国物业管理协会2022年调研数据显示,67.3%的业主群存在信息操控现象。

三、溃败链上的“全员共谋”
小区治理生态的恶化从来不是单方责任。
武汉某高档社区曾因业委会集体贪腐导致物业撤离,在后续业主大会中,超过半数住户拒绝补缴物业费却要求享受服务。
这种“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的畸形心态,恰似《镜花缘》中两面国的现代翻版。
更荒诞的是,当深圳某小区因长期欠费被停运垃圾清运时,最先在业主群破口大骂的,正是那些多年未交过分文物业费的“维权先锋”。
这种集体无意识的利己主义狂欢,终将把《住宅小区星级服务标准》变成一纸空谈。
四、制度补丁与文明觉醒
小区的衰败,如同一根刺,刺痛了破败后的小区业主神经。破局之道在于,一是制度的完善,没有监督的权力往往滋生腐败,被操控的业主群,往往没有公平。
所以,业委会应当设监委会,业主群,最先规范的是群主的权力,并明确群主的责任和义务,而不是只要求群成员守规矩,群主随意踢人玩。
小区最应该建立的是公平正义之下的秩序,每一个业主都应该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不是一言堂的权力场。每一个业主都应该拥有法制精神,每事必讲法,而不是煽风点火带节奏,占便宜总没够,出了问题就开溜。惟如此,才能建立真正的小区文明。
这些微光提醒我们:真正的社区文明,不在于大理石贴面的门廊,而在于每个业主能否在电梯间宠物尿渍前停下脚步,在业主群抨击不正之风,在物业费通知单到来时保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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