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业主大会以电话形式收集的业主表决票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5-03-08 17:31:36   来源 : 俊源科技    作者 :俊源科技    浏览量 :116
俊源科技 俊源科技 发布日期:2025-03-08 17:31:36  
116

自我控制是最强者的本能--萧伯纳

业主大会能以微信、短信、电话等形式征求业主的表决意见吗?一文中,逸娇君提出了业主大会应当严禁采用电话形式征求业主表决意见的观点。对此,有粉丝不解,提出质疑,认为电话是实名的,还可以录音,业主怎么就不可以以电话形式提出表决意见?难道业主大会以电话形式收集的业主表决票无效吗?

针对粉丝质疑,逸娇君再次强调,鉴于电话投票存在的弊端,为了避免争议,业主大会是不可以以电话形式征求业主表决意见的,丰台区人民法院的(2024)京0106民初9734号民事判决也支持了逸娇君的观点。

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为了保证业主投票的真实、严谨、准确,业主大会征求业主的表决意见,应当由业主本人在表决书上签字确认,或者由业主本人委托他人投票表决。而根据抽取的电话录音证实,部分业主在接到电话前对业主大会及相关议题并不了解,工作人员对议题的解释也较为简略,且并未逐一询问业主对全部五项议题的表决意见,投票过程也较为仓促。在业主仅对部分议题表达意见的情况下,而表决票却显示全部同意。

电话投票存在的问题导致了业主不能充分参与到议事过程中,影响了业主对议题的表决权。据此,业主撤销业主大会决议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判决撤销了业主大会的会议决议。

值得注意的是,丰台区人民法院的判决虽然并未全部否定业主电话投票的效力,但由于电话投票形式存在的解释难、调取难、再现难(需要录音)、争议大等问题,逸娇君建议业主大会在征求业主表决意见时,最好还是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尽可能的采用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书面形式征求业主的表决意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资讯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客服,我们将尽快处理